近日,我和同事再次来到横州市百合镇平福村回访时,村党支书记一看到我就感慨地表示,“覃书记,我衷心的感谢组织的挽救。一个党纪处分时刻警醒我们,村里想办的每一件事、想花的每一分钱都必须公开透明,给群众办事,要办得合情合理又合法。”
如今,该村的公示栏里低保人员名单、危房改造补贴、农业补助资金等都会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事情要从我们镇纪委组织的一次村级财务例行督查说起。因该村实施茉莉花老龄化低产改造中心示范片项目,申报面积共627亩,每亩补助资金为300元。我们在抽查务工费发放记录时发现,平福村务工补贴名单中出现了村干部陈某某等人的名字,陈某某等人连续数月领取务工补贴,按照相关规定,领取固定工资报酬的村“两委”干部,不得再以任何名义领取务工补贴,那这些务工补贴又是怎么回事呢?
带着这个疑问,我们来到镇财政所调取了平福村近一年的账目材料。奇怪的是,在茉莉花老龄化低产改造中心示范片项目核销材料中,我们并没有查到陈某某等人的名字。
“覃书记,您看这几名五六十岁女性的身份证号码,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能长期坚持干这些体力活呢?”在同事小刘的提醒下,我也注意到了这个细节,据我了解,务工表都是出自茉莉花老龄化低产改造中心示范片项目,而这些务工岗位都是重体力活,五六十岁的女性是难以承受的。为此,我们直接进村走访,了解到务工人员名单中的几名女性均为村干部的妻子或母亲,其中一人正是陈某某的母亲。
我们找到负责统计、发放务工费的村干部谢某相等当事人进行核实谈话,面对证据和追问,谢某相自知事实无法隐瞒,很快承认了自己的行为,还振振有词地说:“我们几个村干部确实到项目点帮忙干活了,而且给陈某某等人发放的务工费远远低于其他人员干活的费用,他们尽心尽力为村里做贡献,我也当一回好人,给他们发务工费做好事。”
谢某相进一步解释道:“以前报账员都不给他们报账,说是有文件规定,拿固定工资的人员不能再领务工费,但他们出工出力,运货、干活每个环节都参与,后来我就给他们想点办法解决一下,就用他们家属的名字报账了……”
当我们告知冒领专项资金是违纪行为时,谢某相和几名当事人都有些委屈和不解,村干部出工出力还要背处分。“我们都是出于公心,都是为了做好村里的工作,怎么会违纪呢?”
为了让村干部真正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之后连续几天,我们采取“以案说纪+现场警示教育”的模式,把警示教育大会开到村民的家门口,通过政策法规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无论是谁,只要违反党纪法规,就要受到惩处。
“我们村干部总想着为村里多办点好事,结果擅自伪造材料冒领补贴,违反财经制度,这件事我的确做错了……”通过对党纪党规的学习,曾倍感委屈的谢某相“现身说纪”,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经调查核实,该村存在以村干部亲属名字冒名报账领取务工费、务工报账类目混乱、以务工形式支付其他费用等问题,涉及金额11205元。作为直接责任人,谢某相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有关村干部均被镇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批评教育。
连日来,我们举一反三,严肃清查以“误工补助、交通费”等名义违规发放补贴;以“劳务费、培训费”的名义违规发放津贴;甚至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来给集体发放福利等违纪违规行为。同时,镇纪委还联合镇财政所举办村干部廉洁教育暨财务人员知识培训班,结合近年来农村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违纪违法案例,用“案例+财务知识”培训,警示、警醒广大干部党纪党规是底线,也是“高压线”,不可触碰。
编辑:莫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