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们党支部副书记因为酒驾醉驾被开除党籍,让我深感内疚和自责,反映出我在抓班子、带队伍方面存在‘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说明我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仍有不足……”被约谈后,中共南宁市宾阳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支部书记陈贤能惭愧地说道。
据了解,2021年以来,宾州镇共6名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酒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人尽皆知,然而为何仍有些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罔顾党纪国法、心存侥幸酒后驾驶呢?究其原因,既有当事人侥幸心理在作怪,也有所在党组织疏忽日常教育管理。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近日,宾州镇党委书记集体约谈了该镇部分党组织“一把手”,要求以案为鉴、以身作则,加强对各党员的教育管理。
会议强调,将本次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定要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坚持不逾越红线、不触碰底线,心存敬畏,保持戒惧,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给全镇党员干部的树立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扛起责任,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不断增强严格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酒驾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坚守党性原则,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不移把严守纪律进行到底,干部职工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己,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确保令行禁止,从源头上杜绝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
“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侥幸。”约谈结束后,宾州镇纪委书记表示,将继续加强关于“酒驾”“醉驾”日常的教育和监督管理,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增强法制意识与自律意识,做到思想上高度警惕,认识上准确到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切实远离“酒驾”“醉驾”。
编辑:韦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