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我正在镇纪委办公室处理征拆补偿信访件,突然接到城区某单位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告知有一件我镇某村法律顾问被村干部索要月饼的信访件需转办。
收到信访件后,我不敢怠慢,立即向镇纪委负责人进行了汇报,并根据要求第一时间联系被举报对象到镇纪委群众接待室进行谈话、了解事情原委。
“往年中秋节前,我们村的法律顾问都会请我们村委干部到城区聚餐,再给每人发一盒月饼,我以为是上级的例行慰问,”面对信访举报,该村干部一脸委屈地道出了缘由,“今年村里的法律顾问是新聘请的,临近中秋也没见有什么动静,所以我忍不住通过微信联系了法律顾问,询问今年是否有月饼要慰问村干部。”
通过对被举报对象的详细询问,以及对举报人及转办单位的调查核实,我们查明了举报涉及的基本事实,虽然最终未决定对该村干部进行立案调查,但也认定该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纪律意识不强,对廉洁自律意识理解不深等缺失。调查结束后,我们综合该村干部不具有索要中秋月饼的主观意图、在与举报人微信联系过程中已主动要求举报人不提供月饼等事实情节,由该镇纪委负责人对该名村干部的不当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
该村干部在接受批评教育后,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对纪律规矩方面的学习和理解,确保不出现廉洁方面的任何问题。
针对此信访事件,该镇纪委以点带面,迅速组织全镇干部职工、镇直单位干部职工、村(社区)定工、半定工干部召开廉政教育大会,警示全镇干部职工要引以为鉴,在工作中“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要以此为契机,在心中理清纪律红线,守好廉洁底线,自觉树立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明察暗访、进一步发挥村务监督员“面对面的监督”等方式强化对各村的监督,紧盯重点事关键人,特别是对村(社区)干部“一把手”的监督,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
“莫以廉小而不为,莫以贪小而为之”,一盒月饼虽小,但折射出来的却是事关廉洁自律的大问题。我们将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预防腐败,确保执纪执法权的规范正确行使,在基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编辑:韦畅林